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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國民對包裝食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食品生產企業對包裝材料的需求量也隨之增長。為適應需求,一些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加班加點、超負荷運轉,只為趕貨期、完成生產任務,而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原料把控不嚴、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多次發生。
歐盟發布塑料餐廚具新法規 提升企業生產檢驗成本。
近日,歐盟發布新法規,對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進行了修訂。新修訂要求主要為:新增2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明確雙氰胺單體的特定遷移限量為60mg/kg;將原有物質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單獨遷移限制改變為與新增物質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遷移總量為 0.05mg/kg;對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新規規定在發布20天后生效,并設定緩沖期,即使不符合該法規要求,也可以繼續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 2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
近年來各國尤其是歐盟在食品接觸材料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限量、檢測方法等層出不窮。歐盟對于塑料制品進入市場實施的新法規,給我國塑料餐廚具出口歐洲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增加了企業的生產與檢驗成本。
目前,我國塑料餐廚具企業普遍存在設計研發能力薄弱、產品科技含量低等問題。大部分出口塑料餐廚具企業的產品多為來樣設計,自主研發產品較少,企業在產品研發方面依附性強,自主創新能力不高。
據了解,歐洲食品安全局食品接觸材料組批準了四種新的食品接觸材料,其中包括兩種氧氣吸收劑、一種添加劑以及一種塑化劑。專家稱,食品接觸材料法規中一般都有材料生產中允許使用的單體及添加劑清單,某些風險物質更涉及用量和最大遷移量的要求,生產者可按照此要求選擇合適的原料及配比進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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